2月3日,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《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》,湖北2023年新型储能示范试点项目开始申报,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。
本次试点释放项目总装机规模约1GW。值得注意的是,锂电池、钠硫电池技术路线储能项目、已获得新能源发电建设指标的储能项目不参与申报。
本次申报要求如下:
采用技术:全钒液流电池、锌铁自分层液流电池、压缩空气储能、飞轮储能等
装机容量50-100MW,2小时以上
鼓励多个企业共建的新型储能电站参加申报
原则上每种技术路线不超过2个,单个储能企业或关联企业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1个
纳入试点项目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,按照不超过储能电站调节容量的5倍配置新能源发电项目,储能电站项目应早于新能源项目建成(即意味着新增新能源项目,配储比例不低于20%,2小时)
2023年底主体工程能开工
根据通知,申报项目需在技术先进性、经济性、经济带动性、开发成熟度等发面符合相关要求。
得益于该地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清单中涉及的独立式储能项目开始落地投运,湖北省的储能项目2022年发展迅猛,2022年实现并网投运的储能项目已超1GWh,其中大部分是独立式储能项目。
截至2022年底,湖北投运项目规模在全部规划项目中的占比仍然只有约五分之一,加上此次新增的1GW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,湖北省2023年的储能市场值得大家密切关注。